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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安监局对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依法实施异地扣押强制措施
作者:王惠娥 来源:中国HSE在线 关注: 时间:2013-10-28 8:19:00
上海市金山区安监局以全国集中开展工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坚决贯彻执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中实效”的总要求,依法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2013年10月15日,金山区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单位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一村内普通仓库。险情就是命令,区安监局当即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查处。
经检查,发现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将约7000公斤左右的乙烷、乙腈、甲醇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擅自存放位于金山区朱泾镇长浜村仙居五组2062号租赁仓库内。距离库房约2米处有高压电线,周边有居民住宅。该库房并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执法人员当即通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前来处理,结果当事人托词不在上海为由回绝。金山区安监局为此专派人员予以看守,禁止人员、车辆出入。
10月17日,区安监局在违法行为人始终回避执法人员的情况下,向金山区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并联合区消防支队、区公安分局朱泾镇派出所、镇安全生产事务所等部门,排除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之妻到场指责执法等阻扰行为,联系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依法实施异地扣押强制措施,将该批次危险化学品从朱泾运送到漕泾专用仓库封存,消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